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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,11月28日,苏州市出台《市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苏府规字〔2023〕15号)。同时,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、苏州市公安局将配套制定《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。新政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针对有来苏就业意愿但尚未在苏就业的群体,苏州在2020年版人才落户政策推出了“先落户后就业”。此次调整将“先落户后就业”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本科学历、中级职称和技师。1.学历人才:具有本科学历人员即可“先落户后就业”。2.专业技术人才:从高级职称放宽至中级职称以上(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,可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,按照对应的职称层级办理。)3.技能人才:把职业技能等级二级(技师)及以上且符合苏州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(工种)目录人员纳入“先落户后就业”对象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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