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减持迎重拳 罗欣药业控股股东被***立案调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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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记者 吴晓璐
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  12月2日,罗欣药业发布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罗欣控股”)于12月1日收到中国***下发的立案告知书,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,中国***决定对罗欣控股立案调查。

  今年以来,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重拳出击,近期已经有多家公司公告股东或高管因涉嫌违规减持被***立案调查或处罚。8月18日,***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,完善股份减持制度,加强对违规减持、“绕道式”减持的监管,同时严惩违规减持行为。

  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5%未披露

  对于罗欣控股被立案调查的原因,罗欣药业在公告中也进行了披露。早在公司7月21日披露的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》中显示,罗欣控股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%时,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浙江证监局对罗欣控股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  警示函显示,罗欣控股作为罗欣药业的控股股东,在2023年5月18日至24日期间,持股比例由31.23%降低至25.51%,合计变动比例达到5.72%。罗欣控股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%时,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。

  5月24日,罗欣药业发布的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显示,在上述期间,控股股东罗欣控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25万股,4.04亿元,减持比例达到5.72%。

  自上述信息披露后,罗欣药业股价一路走低。据Wind数据统计,在5月24日至6月9日之间,公司股价下跌26.43%,区间最大跌幅33.48%。

  罗欣药业表示,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,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。调查期间,罗欣控股将积极配合中国***的调查工作,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  对违规减持重罚重处

  今年以来,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减持的监管力度。7月28日,***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明确,大股东、董监高因离婚、法人(或非法人组织)终止、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,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减持规则,规范离婚等“绕道减持”行为。

  8月27日,***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,同时表示,***正在抓紧修改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,提升规则效力层级,细化相关责任条款,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
  9月份以来,多家上市公司披露,公司股东或高管违规减持被监管部门处罚或立案调查的公告。

  9月28日,我乐家居公告称,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超比例减持“我乐家居”股票,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,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.49万元,并处罚款3295万元,合计罚没4948.49万元。

  11月3日,飞凯材料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“因涉嫌持股变动相关违法违规等”,被***立案调查。同日,威帝股份公告称,公司董事“因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”,被***立案调查。

  在通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“我乐家居”股票案调查进展时,***曾表示,抓紧完善关于减持股份的法规制度,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,速查速处、重罚重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让敢于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、付出沉痛代价。

  可以看出,监管部门正在以立案调查、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,遏制违规减持行为,让违规减持者付出“有痛感”的代价,加速形成“不敢违”的市场氛围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监管部门通过“长牙带刺”的举措,加大对违规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于稳定上市公司治理、维护二级市场稳定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,有利于市场投资生态的改善,提振投资者信心。

  (编辑 上官梦露)

最后编辑于:2024/11/01作者:xinfeng3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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