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3日晚,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太安堂”或“公司”)发布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<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>的公告》。太安堂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广东证监局”)处以420万元罚款,公司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柯少彬被处以500万元罚款,时任太安堂财务总监余祥被处以150万元罚款,时任副总经理焦宝元、时任太安堂常务副总经理、董事柯少芳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,时任太安堂董事宋秀清、时任太安堂副总经理谢成松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新浪股民***平台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2023年9月15日,太安堂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***”)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),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柯少彬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***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62023024号),因公司和柯少彬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***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先生立案。2023年12月1日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广东证监处罚字〔2023〕40号)。广东监管局认定太安堂存在如下违法违规事实:(一)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;(二)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,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、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以下两类投资者,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:(1)于2019年4月10日-2022年6月15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6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;(2)于2019年4月10日-2023年9月15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9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。(*ST太安***入口)
据***息显示,太安堂已有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限制高消费”等多个标签在身,经济状况堪忧。2023年9月26日,汕头中院依法决定对太安堂启动预重整程序。目前,公司正在配合***及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。2023年10月31日,太安堂发布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,报告期内,公司营业收入11688.06万元,同比下降38.00%;归母净利润-14758.21万元,同比上升361.16%;扣非净利润-12313.44万元,同比上升240.11%。
信本证券***团队提醒,太安堂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(*ST太安***入口)
***条件:
(1)于2019年4月10日-2022年6月15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2年6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;(2)于2019年4月10日-2023年9月15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9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。(具体赔付范围由***确定)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***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(***)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(***)索赔、天神索赔、抚顺特钢(***)索赔、飞乐音响(***)索赔、香溢融通(***)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(***)索赔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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